随着现代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管理所面临的情况和矛盾也日益复杂。珠海市城市管理重心下移两年来的实践和探索证明,改变旧的城管观念,打破旧的城管体系,树立“大城管”理念,建立现代城市管理模式才是城市管理的治本之道。
一、“大城管”理念体现了城市管理是城区政府的第一职能和永恒主题的指导思想,也是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
“大城管”内涵的第一层面是“小城管”,即市政、园林、环卫、绿化等日常的城市管理,这是“大城管”的基础;第二层面是社区建设、社会管理,这是“大城管”的核心;第三个层面是开发、经营和发展城市经济,这是“大城管”的保障。在城市管理工作中,不仅要抓好一般的市政维护、园林绿化、环卫保洁等日常城市管理工作,还要把城市管理的内容、范围扩展到社区建设、社会管理以及经营和发展城市经济等领域,是为现代城管模式。
以往我们把城市管理简单地理解为建设系统内的市政、园林、环卫、绿化等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将城市管理的两大对象“人”和“物”分割开来,把城市管理中动态的“活”的部分抛弃掉,只留下静态的“物”的成分,认为城市管理仅仅是建设部门的事情。在实践中,有些部门形成了城市管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消极态度,市民对城市管理的关心程度也很低,这就不利于城市管理搞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小城管”概念还忽略了城市建设形成的各种资源的增值作用和经济价值,只是将城市管理看成是“花钱”的事情,而忽略了经营城市和发展城市经济的重要内容。
社会的进步和城市的发展将许多新的含义赋予了今天的城市管理。比如,城市管理从单一主体过渡到综合主体;由单一的建设部门执法过渡到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由单一的政府职能过渡到全社会广泛参与;由建设部门的“孤立”管理过渡到全方位的“动态”管理。城市管理的空间也不断扩大,要求也越来越高,“大城管”的理念便应运而生。“大城管”理念涵盖了人、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等内容,突出以人为本,使人成为城市管理的主体。“大城管”新理念是一种动力型、人文型、发展型的城市管理观念,符合现代城市快速发展的潮流和方向,是时代进步的要求。
政府职能转型是树立“大城管”理念的重要条件。随着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政府职能(包括机构设置、干部结构、管理和服务方式等)应当随着体制环境和管理、服务对象的变化而进行相应的调整,政府要以“服务”为核心,通过服务来实现管理,通过管理来体现服务,管政府该管的事,把社会和市场应该和可以实现的职能充分地推向社会和市场,使政府从微观和直接管理中解放出来,更多地通过间接手段对社会进行宏观管理,从而在实践层面上为“大城管”的实施提供保障和可能。
社区建设除了城市建设外,主要包括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卫生、社区体育等一系列的社会管理。
文化是城市的品位,社区文化是城市文化的基础。社区建设是构筑“大城管”的核心内容,社区文化建设在“大城管”的架构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因此,在“大城管”的环境里,社区文化不再是指一般性的文化意义,而是一种“大文化”的概念。“大文化”所涵盖的内容更加广泛、更加丰富,包括有地方特色的群众文化、精品文化和历史文化等,重点突出的是城市环境文化。珠海要经营成在全国富有影响力的生态型、信息型、人文型、开放型的城市,离不开“大文化”的开发、形成和发展。
三、利用城市公共资源发展城市经济,树立经营城市理念是建立“大城管”的重要保障。
有形的城市公共资源包括停车场、洗车场、商业广告牌等,而无形的资源包括城市空间、城市的园林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道路交通、供水供电等互相联系、相互作用而构成的城市环境等。如何开发利用好这些城市公共资源?珠海市香洲区从城市发展的长远目标出发,将经济行为逐步转为以“所在即是拥有”为指导思想的“属地经济观”;以培税创税为出发点的“税源经济观”;以良好环境吸引投资者的“环境经济观”;以服务各类法人机构、各类园区和各种经济成分为主要手段而形成的“小政府、大社会”的服务经济观。这四种“经济观”的形成确立了我们经营城市的新理念,丰富和发展了珠海的现代城市经济,有力地保障了“大城管”战略的实施,形成了管理城市——经营城市——发展经济——管理城市的良性循环。
“大城管”理念和现代城管模式的有效实施,最大限度地改善了珠海的城市环境,被市民们誉为“花园中的家”,还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的最佳组合,推动了城市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的历史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