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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西宁:给力!公积金惠民新政助市民圆安居梦

时间:2024-10-18 17:45:22 文章作者:小编 点击:

  “太开心了,公积金最新惠民政策出台后,我没有跟亲戚朋友借一分钱,就买了一套90万元的房子。”

  李先生和妻子于今年国庆假期在2024西宁金秋房博会上购买了一套西宁市的商品住房,房屋总价90万元。两人及其父母住房公积金均在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并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最新惠民政策实施后,李先生不仅提取了本人及妻子名下住房公积金20万元,父母也申请提取了名下住房公积金30万元帮助两人支付首付,减轻购房压力。而且李先生是首次购买自住住房,在用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后,又申请了4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终李先生在住房公积金最新惠民政策的支持下,买到了一套心仪的房子。

  10月15日,记者从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西宁住房公积金惠民新政助圆缴存职工“安居梦”。

  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原有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增加10万元,即双缴存职工家庭首套房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90万元;单缴存职工家庭首套房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缴存职工家庭二套房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对缴存职工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多子女家庭是指符合国家生育政策,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及以上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在原有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增加20万元,即双缴存职工多子女家庭首套房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单缴存职工多子女家庭首套房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缴存职工多子女家庭二套房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70万元。

  自政策发布之日起,缴存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提取缴存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且以购房合同、购房协议、不动产权证等生效日期为准,三年内每年可提取一次。

  购房提取资料与原购房提取政策一致,如提取父母或子女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包括同户籍户口簿、出生证明、户籍管理部门调取的户籍档案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

  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名下有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所购房屋有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商业住房贷款的按照还贷提取政策执行。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每年购房提取公积金须提供相同的提取资料。(作者:雷欣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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