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变的背景下,科技创新成为现代化大国竞争的焦点。新时代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需要发挥金融“加速器”的强大推力作用,形成“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基于我国基本国情和基本经济金融制度,探索科技金融发展的中国路径,可从科技金融政策制度创新、组织人才专业化发展、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生态经营、风险管理与科创规律相适应、科技金融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等五个重点方向着手,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为新时代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金融力量。
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创新投融资工作。基于对七大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以及西安、武汉、石家庄等城市实地调研情况来看,我国城市发展科技金融主要有三种模式。
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合力主导模式。充分发挥政府示范引领作用,通过政府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激发科技投融资市场活力。
地方政府部门主导推动模式。地方政府聚焦当地在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优势性、支柱性产业,统筹协调地方财政、金融、产业等资源,批量化、集约化推动科技金融新模式、新服务。
科研院所主导推动模式。作为科技研发的主力,一流科研院所聚集了大量的科研资源和专利成果,以科研院所为主导,整合金融资源和研发资源,为科技创新提供全生命周期的融资和融智服务,成为科技金融发展的主流模式之一。
总体来看,我国基于自身基本国情和基本经济金融制度,正在探索科技金融发展的中国路径,主要有五个特点:一是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二是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坚持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坚持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三是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形成推进科创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四是通过优化市场机制、丰富金融支持工具,逐步建立以间接融资为主,以直接融资为辅,包括银行信贷、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创业投资、保险和融资担保等在内,全方位、多层次科创金融服务体系。五是坚持摸着石头过河和加强顶层设计相结合,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牵引,营造有利于科技型初创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建立适应科创特点的金融风险管控体系,激发各类科创金融主体活力。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科技金融的内涵也应随之变化。特别是随着我国科技创新逐步迈入深水区和无人区,科技金融的一些难点痛点问题日益凸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全链条投融资综合服务衔接不畅。科技企业的发展可分为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和成熟期,不同发展阶段需要不同风险偏好的金融活水注入。随着我国向世界科技前沿和产业链高端领域不断攀爬,科技创新对于天使基金、风险投资(VC)、私募股权投资(PE)、首次公开募股(IPO)、债券等直接融资需求大幅增加,但目前我国金融供给结构仍以间接融资为主,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融资资金未形成相互衔接、联动的服务链条,部分科技企业因缺乏资金难以跨越“死亡之谷”。
“投小投早”科技金融较为缺乏。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企业量大面广,单个企业融资额度较小,而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资金规模大、业务范围广,偏好央企、国企等大客户,服务科创小额资金动力不足。同时,出于风险顾虑,较少在早期介入服务科技企业,一般在科技型企业进入成长期或成熟期后才敢介入。
科技金融的风险定价难度较大。科技金融面临的最大难题是如何对科创风险定价,如何公允科学地评估科技企业知识产权价值,如何评价科技企业技术前景。我国金融系统风险偏好整体偏低,商业银行尤为审慎,在评估科技企业风险时主要按照传统思维“看过去”,重点关注企业历史财务数据,包括资产、负债、利润、现金流等状况,尚未形成与科技企业相匹配的“看未来”评价体系,这种审慎的风险偏好和科技创新高风险特征之间存在错位。此外,与科技企业高风险特征相符的科技金融风险补偿与分担体系不够健全,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发展不够充分,也显著影响金融对科技企业的服务质效。
科技金融配套政策制度有待完善。目前,科技金融主要以重点区域试点铺开,由点到面的系统性顶层设计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引导基金统筹规划不足,投资标的受限,且“投早投小”的目标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求、考核激励机制存在一定矛盾。引导长期资金入市的政策支持不足,科技企业上市融资仍然面临较为严格的财务门槛和科创属性评价等政策刚性约束。对金融机构发展科技金融的激励政策和尽职免责制度还有待完善。
科技金融专业研究能力亟待提升。科技企业覆盖面广、专业性强,涉及互联网、人工智能、生物技术、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等众多行业,从事的业务种类繁多,且通常处于行业前沿。正因为如此,做好科技金融服务既要懂金融、又要懂科技,知识门槛较高。当前,金融从业人员通常专业知识储备不足,对新技术前景与市场空间无法作出准确判断,对科技企业经营状况和潜在风险识别能力欠缺,普遍存在“看不懂、不会做”的问题。
科技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仍需加强。科技企业数据信息面向金融机构开放力度不足,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仍需进一步推进。对于科技企业的认定标准尚不一致,科技金融的业务标准、监管标准有待统一。知识产权公允价值评估机制尚待完善,知识产权交易流通市场仍需健全。科创融资担保体系发展水平不高,有待进一步加强。跨行业、跨领域、跨层级的科技金融合作长效机制有待建立。
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需要遵循科技创新的自然规律,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着力破解科技金融发展面临的痛点难点问题,从五个重点方向着手,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为新时代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金融力量。
科技金融政策制度创新。结合我国基本国情,加快健全完善科技金融发展的顶层设计,构建鼓励科技金融创新的政策制度环境,激发各类金融机构发展科技金融的内生动力。围绕科技领域战略性、方向性、全局性重大问题,建立金融机构与科技部门协调合作工作机制,提升关键科技领域金融支持的决策效率和服务效能。优化政府引导基金考核标准,鼓励参与投资早期基金和天使基金,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科技”。
科技金融组织人才专业化发展。探索创新科技金融组织体系,鼓励金融机构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促进科技金融人才区域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畅通金融机构和科技企业人才双向交流机制,加快培养一批既懂科技、又懂金融的复合型人才队伍。进一步深化银政企合作,提高科技金融服务精准性、专业性、系统性。完善和细化科技金融相关尽职免责标准,增强金融机构一线业务人员发展科技金融的可操作性和积极性。
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生态经营。要根据科技企业种子期、萌芽期、成长期、成熟期等各个阶段的不同需求,推动不同类型、不同风险偏好的政府引导基金、天使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银行信贷等资金阶段性进入和退出,有效衔接、相互接力,形成科技创新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能力。大力引导长期资金入市,畅通科技投资基金募、投、管、退等各环节,积极拓宽资金来源和退出渠道。鼓励大型商业银行集团充分发挥子公司平台作用,通过股权直投、设立基金等方式,积极参与投早投小,以投促贷、以贷引投。同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商业银行与创业投资机构、股权投资机构等外部机构合作开展投贷联动。
风险管理与科创规律相适应。基于科技企业成长特征,转变传统风控思维,从“看过去”转向“看未来”,从“看砖头”转向“看专利”,构建适用于科技企业的风险评估体系与模型。加强地方政府、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合作,建立健全多方合作的科技金融风险分担及补偿机制,持续优化担保、风险补偿流程。完善担保资金、风险补偿基金的多元化补充渠道,强化资金使用监督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科技融资风险分担的持续性。
科技金融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登记、保护、审查、估值、融资担保和交易等平台,合理挖掘和释放知识产权价值,为科技金融风险定价和风险控制提供基础支持。鼓励地方政府建设科技金融数字服务平台,丰富科技型企业、技术、项目、产品等数据库,共享工商、社保、知识产权、税务、海关、水电等信息,并且与地方征信平台等互联互通,引导金融机构、科技企业等接入平台,缓解金融机构和科技型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提升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的精度和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