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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电视新闻你必须知道的6大原则!

时间:2024-09-14 01:25:45 文章作者:小编 点击:

  为电视播报编写新闻,无论是与为客户写商业报告或公关写作、或是与在网上、报纸或杂志上写文章相比都有极大不同,电视作为一种相对特殊的媒介,目标是确保观看节目的观众能够被吸引,一定程度上还需具备娱乐性。

  当然,新闻的指导原则是展现事实,这依然是铁的真理,是每个新闻初学者都了然于心的原则,但一旦从事电视新闻工作,这个原则有了一个微妙的变式,即事实成了提升吸引力的辅助部分。

  作为一名电视新闻记者,需要在报道中做到信息量和娱乐性的结合,记者为制片组打下良好的基础,后期的工作就会更加出彩,如此一来,这个良好的基础要如何生根?

  视觉效果在电视上是至关重要的,因此,记者在写作时要注意对电视上呈现的新闻进行准确的视觉化。以下是一个电视记者撰写新闻稿件的例子。

  上面的例子属于比较常见的新闻类型,然而这种标准可能根据电视网络的框架而产生差异。右半部分是要由记者配音的文案,左半部分是用以支持文案的视频镜头或图像。

  如果还想要加倍增强娱乐性,强烈建议插入音频或自然噪声(NATSOT)。这种写作方式的另一个优势是让制作人可以初步理解提交的报告的整个面貌,另外,如果视频编辑是远程完成的,至少能让编辑们心里有一个考量,知道哪些合适的镜头需要纳入。

  突发事件记者在撰写新闻报道时有更多的因素需要考虑,这份责任跟在数字和印刷领域的记者相比大为不同,为大型报纸和公众号写稿的记者可以用单纯的声明或语音记录的采访来写文章。而在电视上,如果没有图像来支撑整个故事,无论事件本身多惊世骇俗,都没法传达给观众。

  如果事件性质比较关乎群众的利益,制片人会使用档案视频、图形或插图配给文稿,如果本身是肩负电视网络工作,比较有抱负的视频记者,最好确保在向案头编辑或制片人提交新闻文案之前,先拿出令人信服的视频。

  对于电视新闻记者而言,在搜集文字事实上殚精竭虑并不是首位的,因为制片组的第一个问题永远会是,「你这篇新闻的视频是什么样?」

  无论是在新闻发布会、一对一的采访,抑或是在独自潜伏的暗访中,记者们的目的都是为了获得最好的音频片段。

  在某些情况下,他们会以居高临下的态度发问,以显示攻击性,给态度强硬的受访者施压,这是记者们尽最大努力提取最有争议的新闻价值的声明时的不得已之举。但下面的例子显然表明,澳大利亚记者不费吹灰之力就从美国总统那里得到了令人震惊的言论。

  最好的音频片段是那些令人瞠目结舌、头皮发麻的争议性短语,以及能够调动观众情绪的话语,无论是愤怒、恐惧、悲伤,还是快乐。在一个标准的新闻包装中,一个视频报道最多只能有两分钟的时间。

  电视记者们大多久经耳力训练,都懂得选择性听取,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参加新闻发布会时脑海中已预设了一个抓取的角度,所需要的只是被访打出一个确认或否认的定音锤。答案是什么无需在意,「不予置评」或 「不予回答」仍然构成一个新闻。

  在为电视写新闻时,目标是让观众理解主题,迅速而容易地掌握信息。因此,如果事件包含的元素太过复杂,可以选择用比喻来解释。此外,信息过载会让观众感到厌烦,黄金法则是要将元素简单化。

  在报道飓风、地震、海啸、火山爆发等灾害现象的新闻时,通常会利用隐喻。像「天降之灾」这个词用来描述自然灾害的力量。同时,在类似疫情这样的灾难发生后,像「一线战场」这样的描述适用于强调灾难对人类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害。

  在电视新闻中,一般不解释复杂的主题,如气候变化或人为灾难如何以气象及物理原理造成环境的大范围破坏,新闻的通常手法时将其归咎于「自然母亲」这样的神话人物。

  不过,学者们会认为,这样的新闻报道是错失了一个教育公众需要了解的信息的机会。但在有限的信息呈现内,确保观众得到他们最关心的答案——比如事后处理、伤亡情况等人文主题内容显得更为关键。

  「任何解决新闻业危机的尝试,如果不承认新闻业的神话作用,就注定要失败。」

  「新闻人认为他们是在做信息生意,但新闻人主要从事的是故事业务。只要新闻偏离了故事,它就会一直是一个危机的主题。」

  电视新闻是一种信息和娱乐相结合的媒介,在这个领域的新闻写作需要别样的技巧。在播出供公众消费之前,要高度考虑到用音频和视觉讲故事的问题。

  这一点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因为即使是一个导入也会公开透露或潜移默化地传递出编辑的观点。但至少要保持这样一种意识,即对事件的描述和其意义之间存在着区别。读者越是意识到这种区别,他们就会越相信记者传达的故事的事实。

  比如说一个事实性的引入是这样,「一名政府官员昨天被捕,他被指控试图向XXX公司出售国家机密。」

  而一个非事实性的引入涵盖了同样的主题,显得非常生动,却涂上了浓郁的风向糖衣,例如「一个卑鄙的叛徒昨天被当场抓获,因为他试图兑现国家机密以资助他罪恶的个人生活。」这样自然是不可取的。

  ·仅供参考:如果部分信息被注明仅供参考,这意味着记者可以使用这些信息作为新闻的总体框架,但不应以任何形式进行原文照搬和事实发布,它只适用于记者自己的个人构思。

  ·非记录:如果某些东西是对方要求不予记录的基础上与你分享的,这同样意味着记者不能在这篇新闻中以任何方式使用它,而只能作为一般的背景数据。

  ·不具名:如果记者持有不具名的信息,可以发表和传播它,但不能把它的来源归于任何人的名下。有时甚至不能提及信息来源所工作的组织。这就是为什么人们经常在美国媒体上听到某句话是由一个「政府消息来源」提供的,而这个消息来源可以是任何人。

  ·记录在案:如果有一个「注明出处」或「记录在案」的采访,你可以引用这个人的名字、头衔和组织。

  举例来说,一篇关于加州森林火灾的报道。标题可以是「加利福尼亚的野火使全球变暖的讨论升温」然后在报道的首句中重复这个事实,只需再加一点说明:「据弗雷斯诺州立大学的科学家说,最近在加州发生的破坏13万英亩土地的火灾,部分归因于全球变暖带来的比往年更温暖的夏季。」

  在尾句,再重复一次这个事实,用不同的方式,或从不同的角度。「虽然毁灭性的大火在南加州造成了价值20亿的财产损失,但科学家们认为这可能会变成一种变相的祝福,因为它提供了新的国家拨款,以研究太平洋沿岸日益频繁的森林火灾和全球变暖之间的关系。」

  总体而言,让观众被新闻事实所吸引是终极目标,而这个吸引如何达成,需要电视新闻团队对观众认知和体验的的深入考察和领会。

  上述的原则只是提供了一个大方向,目前传媒行业竞争激烈,各种渠道都在竞争观众,电视新闻作为老牌新闻播报源的血虽厚,面临的挑战也并不小。从业人员也应根据这些原则思考如何打磨音视频的制作,革新新闻的呈现方式。另外也要不松懈地「修身养性」,将事实的陈述与配上的多媒体素材融会贯通,这就需要自身的不断积累和实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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