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脱硫除尘系统工程承包给唐山某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后唐山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将该脱硫除尘系统电站安装工程分包给了刘某,并与刘某达成安装承揽口头协议,刘某率领安装队进行安装该项工程。
2018年11月30日6时许,万某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死亡,2019年1月10日,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万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万某家属已经取得交通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但是其家属还想申请工伤死亡赔偿,因其没有劳动合同,故万某家属先起诉了刘某的安装队要求确认与该安装队存在劳动关系,先后经仲裁委,一审法院,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结果为其与安装队劳动关系不成立。
因工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2018年11月至2020年1月期间,通过个人账户累计向刘某个人转账35万元,其中30万元附言为安装费,5万元附言为工资。万某家属抓住工资这一点向迁安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确认与工程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作为分包方的工程公司,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件,因公司法律意识较强,托人结识了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欲寻求帮助,在经过咨询后迅速委托,此时距开庭只有4天时间。
工程公司亲自注明工资的打款凭证成为困扰本案的一大难点,仲裁委很可能依据对方提交的该项证据认定死者万某与委托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如果败诉,委托人便面临承担巨额费用。另委托人在委托我们之前已经有两个律师团队,均告知了委托人可能败诉。委托人在开庭前4天委托了天用律师团队,就是希望尽最大努力保护自己公司的权益。
接到案件后离开庭只剩4天时间,时间紧任务重,办案律师第一时间仔细阅读了全案材料,并多次和委托人电话视频沟通,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经过反复沟通,案件细节清晰的印在办案律师的脑海中,在厘定事实的基础上,反复阅读之前的案件庭审笔录和判决书,研判对方和仲裁员、法院观点,并从对方观点入手寻找破绽。同时查阅了全国与河北省关于此类案件的所有的判决和法律规定,做充分的准备。
首先,刘某承揽了委托人的脱硫除尘系统电站安装业务,以交付一定的成果为目的。
第二,死者系刘某雇佣的工人,刘某给工人提供宿舍、租车接送、发工资,另找到证人证明刘某的安装队注册有个体工商户,常年承揽类似工程,个体工商户具有雇佣工人资质。
最后对我方最不利的付款标注”工资”二字,我方向仲裁员解释,5万元为万某死亡后,家属闹事,刘某为了安抚家属向委托人要的,委托人为了确保刘某所述事实的真实性也为了避免刘某将钱挪作他用才写了工资。
经过激烈的庭审,我方逐步用事实和法律引导仲裁员思维,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我方胜诉!
在委托人之前两个律师团队都认为可能败诉的情况下,天用律所强势加入,利用4天时间研究案件对策,出庭并取得了案件的胜利!委托人满意并赠送了锦旗!
本案案情复杂,涉及当事人众多,接到案件后时间紧任务重,但是作为办案人员并未产生畏难情绪,反而潜心研究案件,制定方案,并与委托人多次核实沟通,最终取得案件胜利!
案例来源: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以上为天用律所办理过的真实案例,为确保个人和商业隐私,文中所有人物的名字均使用化名。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