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城市道路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接近2万人、受伤人数接近10万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亿元。相对于公路,城市道路平均车速相对较低,交通事故伤亡严重程度相对较小,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长期未能引起管理重视。然而,城市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频率高,对城市交通秩序、道路通行效率的影响不容忽视。截至2016年末,中国城市道路里程占全国道路总里程的7.5%,而城市道路交通事故数量占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总量的45.8%、伤亡人数占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伤亡总数的38.8%,城市道路每百公里交通事故数量是高速公路的4 倍、普通公路的10倍。
中国正处于机动化、城镇化快速交织发展时期,城市是区域经济、文化、信息交往汇集中心,交通主体密集多样、交通环境复杂多变、交通冲突高度集中,城市道路交通事故时空分布、电动自行车和货车交通管控、出行群体安全风险等方面均呈现新特点,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远比想象的更复杂。
城市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时间越来越接近道路交通量高峰时段,更增加了早晚高峰时段城市路网运行的不确定性,在承受常态通超负荷运行压力的同时,还需面临由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瓶颈甚至交通拥堵加剧,使城市路网变得更加脆弱。值得注意的是,不同于公路,城市道路上交通简易事故更不容忽视。
2016 年,中国道路交通简易事故为834万起,占道路交通事故总量的97.5%,其中63%的简易事故发生在城市道路。特别是高峰时段,车辆追尾、侧向碰撞等简易事故频发,虽不涉及人员伤害,但占用大量道路资源,极易形成交通堵点乱点,造成城市交通整体运行效率下降。
从道路组成来看,交叉通事故比例小但反弹明显。城市道路70%的交通事故发生在路段,其余发生在交叉口。
城市路网的脆弱性往往集中体现在关键交叉节点上,在交通量不断攀升的同时,交叉口各方向、各类型车辆的交织冲突日益繁杂,加之工程渠化、信号控制等硬件设施发展不适应等问题愈发严重,交叉通安全风险进一步提高。同时需要关注的是,非机动车道通行空间、通行环境日渐恶化,当下共享单车出行需求增大,非机动车道通行安全保障问题正重新显现,车道宽度不足、路权不连续、机非冲突严重等问题普遍,导致骑车者缺乏安全感。
结合城市道路交通事故时间分布特征,针对性提升交警的路面执法执勤效能和交通事故处置效率,强化路网运行的可靠性。特别是7:00—8:00,18:00—19:00 等高峰时段,需加大路面巡逻密度和强度,强化信息技术手段在执法监管中的应用,通过“警务魔方”“执法足迹”等交警勤务信息系统实时跟踪评估交通疏导工作成效,推进民警工作主动性和高效性。另一方面,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范执法内容和工作流程,缩短事故救援响应时间,特别是对于简易事故,在取证结束后需及时清撤现场,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影响范围和二次事故发生。
结合城市道路交通事故空间分布特征,推进精细化交通组织管理和交通执法管理,提升道路交叉口和非机动车道安全。针对交叉口,规范车道线、人行横道线、导流线等路面标线,优化车道功能;改善信号相位、相序及配时参数,协调优化时空资源;采用彩色铺装、清除视距障碍、增设导流岛等措施分离混合交通流。
在交通管理方面,加强违法人脸识别、交通事件风险识别预测等技术在执法中的创新应用,加大对交叉口未按规定让行、违反信号灯通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针对非机动车道,推进城市干路护栏、绿化分隔带等机非隔离设施设置,推进标志标线规范施划,增强非机动车道视认性、保障骑行空间连续。同时,加强路内停车管理,加大对非机动车逆行、违法占道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等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保障非机动车道通行秩序。
推进电动自行车源头治理、路面治理相统一,引导电动自行车规范使用、安全骑行。充分把握《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修订实施契机,督促生产销售企业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明确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属性的基本定位,从源头杜绝超标电动自行车涌向道路。同时,强化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责任追究,特别是生产销售企业应承担的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此外,协调规划、市政等部门推进电动自行车通行路权保障,中小城市在路网条件允许下可提供电动自行车独立通行空间和专用信号相位,集中组织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治理,加强路面执法,有力管控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
强化夜间货车通行管理,严管货车违法行为。创新夜间交警勤务模式,保障夜间路面巡逻管控力量,推进电子警察与路面执勤检查有机结合,重点加强对货车的查控,有力提升夜间交警接处警的效率、交通违法查处的力度。
保障行人出行安全,从工程技术、执法保障、宣传教育等方面着手,改善城市步行环境。
1. 结合既有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要求推进步行设施规范设置。保障人行道及人行横道设置宽度、人行过街设施设置密度,通过增设行人安全岛、抬高人行横道、突出路缘石等隔离措施保障行人路权优先,通过合理设置行人绿灯时长及绿灯间隔、设置右转车道专用相位、设置行人辅助信号灯等措施保障行人信号优先。
2. 公安交管部门应持续推进“礼让斑马线”行动。推进人行过街设施前视频监控系统设置,强化应用自动违法取证技术,特别是夜间(19:00—21:00)加强对行人通行安全的保障。
3. 广泛开展步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针对各年龄段群体分类制定步行安全教育内容,强化交通法规、安全常识、危险辨识等方面认知。
积极倡导老年人非机动化、绿色出行,协调公共交通管理部门、企业针对老年人出行需求改进公共交通设施条件,定向推送出行提示信息,提升城市交通均等化服务水平。另外,推进交通设施无障碍设计、包容性设计,如推行人行道缘石坡道、设置行人安全岛减少过街距离、强化标志标线视认性等措施。
随着中国社会发展进入新时代,城市居民出行需求内涵大大扩展,对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提出了更高期待和要求。城市交通安全应与交通缓堵、交通文明发展齐头并进;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然任重道远。
(1.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北京100062;2.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山东济南25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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