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科技创新创业生态,进一步推动我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的提质增效,日前,市科技局起草了《石家庄市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包括7方面内容,分别是评价范围、评价原则、评价内容,以及组织实施、评价程序、评价结果及应用、附则。其中,评价范围包括由我市管理或归口管理,认定时间满1年的市级以上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价内容包括服务能力、孵化服务、孵化绩效等,孵化器绩效评价内容主要为服务能力和孵化绩效。
按照《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市科技局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定期对满足条件的市级以上众创空间、孵化器进行绩效评价,适时发布绩效评价结果。各市级以上众创空间、孵化器应按照绩效评价的通知要求,按期如实上报有关数据、报告和佐证资料。各归口管理部门对本辖区众创空间、孵化器绩效评价工作负有指导监督职责,要结合实地考察审核各单位提交绩效评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加强对众创空间、孵化器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有关单位按时参加评价。10月4日前将意见建议以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反馈至市科技局,需注明联系人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